所谓“日落法(sunset law)”,又称“夕阳法”。 是1976年美国科罗拉多州首创的立法制度,即授予行政机关的立法权,经过一段时间,非经再授权,行政机关的授权立法权就自行失效。“日落法”一般都规定,在机构或项目的结束日期到来之前,国会要对该机构的工作和该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,以决定它们是否继续下去。“日落法”逐步发展成为国会监督行政的一种重要手段。
在政府行政管理中,建立一个机构和批准一个项目是比较容易的,但要撤消却很困难,因为这将使许多人失去工作,会损害许多方面的利益。如何控制自然趋于膨胀的行政机构,对于任何政府来讲都是一个头疼的问题。制定“日落法”这种特殊形式的法律,目的就是为了对抗机构自我膨胀的趋势。
这一立法监督手段,居然被华为总裁任正非用到了企业的内部管理。
他为什么会关注这么个洋玩意儿呢?
任正非说,是这次美国总统竞选给的启发,特朗普提出“通过一个新法律,必须关掉两个旧法律”的政府改革思路,正好他谋求简化管理的想法一拍即合。
2016年10月26日,任正非在“质量与流程IT管理部员工座谈会”上明确提出“流程必须持续简化,IT应用及文档文件要有日落法”,即“每增加一段流程,要减少两段流程;每增加一个评审点,要减少两个评审点”。
2016年11月30日,经华为EMT会议正式讨论通过了《关于“1130 日落法”暂行规定》,内容如下:
“1、在IPD、SUP、MFIN、LTC、DSTE、SD等的成熟流程领域,每增加一个流程节点,要减少两个流程节点 或每增加一个评审点,要减少两个评审点。随着其他流程领域走向成熟,逐步覆盖到所有流程领域 , 并由各GPO负责落实。
2、行政文件、流程文件的发布要有明确的有效期,且有效期不超过五年。相应责任组织要对有效期进行管理,若有效期后要继续执行,则优化后重新发布。此规定发布前已发布的没有有效期的行政文件和流程文件,从发文日开始有效期统一为五年。超过五年有效期的流程文件和行政文件,2017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优化或重新发布,否则废止。
3、IT应用要根据使用情况,对需求提出部门建立问责制度。对于生产IT应用,业务部门要承担决策责任;对于办公IT应用,质量与流程IT部要承担决策责任。流程IT要对IT应用基于使用量多少进行日落法管理。
4、质量与流程IT管理部作支撑机构,要对日落法在各流程领域、责任组织、业务部门的执行落地提供工具和方法支撑。“
2017年初,任正非在市场工作大会上又提出,人才也要贯彻“日落法”。进一步将“日落法”的威力发扬光大。
我们不得不佩服任正非活学活用的能力和水平。
不过,有意思的是,早在1998年完成的《华为基本法》中第88条就有如下阐述:
“对项目管理,实行日落法控制。控制项目数量以实现资源有效利用和提高组织整体运作系统。项目完成验收后,按既定程序转入例行组织管理系统。”
日落法,这么个简单易用又极其有效的管理方法,我们的政府不用,企业不用,华为也沉底了近20年才用呢?
也许是以前我们真的不知道有这东西,或是忽略了吧!